什麼是團契?Fellowship這個字,在希臘文裡有兩個主要的意思,一個是 koinonia: communion:共享;sharing in common; communication 交通,交談。另一個是 metoche: partnership:夥伴,同伴。弗 4:5-6,一主、一信、一洗、一神,就是眾人的父,超乎眾人之上,貫乎眾人之中,也住在眾人之內。若不是屬於我們在天上的父,若不是耶穌基督的代贖,就沒有所謂的同領、共享,也就沒有團契。所以團契的根基在於我們同屬一個父神,同接受耶穌基督寶血的救贖。每次守聖餐的時候,除了紀念主的死與代贖以外,同時也是真正「團契」的時間。

其實團契還是表明一個愛的關係。敬拜是我們愛神,團契是我們彼此相愛。在初代教會,他們是變賣田產、一起生活,他們一起在家中擘餅,也在家中用飯。我不是說我們應該這樣生活,但他們在當時真是彼此相愛到一個地步,我們很難想像。但這些都必須是從愛神出發的。

團契的第二個意思是夥伴、同伴。其實,如果團契是用來敍述一群人,因為神的愛聚在一起並且彼此相愛,那麼聖經裡提供兩個更貼切的解釋:那就是家的意義和肢體的關係。

各團契團長/聯絡人